在知识的浩瀚宇宙中,会计作为一门严谨而实用的学科,始终是职业发展与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。2021年基础会计考试大纲的发布,不仅为学习会计知识的学生指明了方向,也为即将踏入会计行业的新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框架。这份大纲不仅是考试的风向标,更是教育与实践深度融合的重要里程碑。
一、大纲概览与重要性2021年基础会计考试大纲,作为会计教育的基石,其内容涵盖了会计的基本概念、原则、方法以及初级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。它不仅要求考生掌握会计理论的核心要点,还强调了对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。大纲的修订紧跟行业动态,确保教育内容与市场需求同步,为培养具有实战能力的会计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通过系统学习并掌握这份大纲要求的知识点,学生不仅能顺利通过相关考试,更重要的是能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,迅速适应工作环境,高效解决财务问题,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财务管理专家。
二、核心知识点解析① 会计基本概念与原则大纲首先介绍了会计的定义、职能、对象及基本假设,这些是理解会计学科的起点。原则部分则强调了历史成本原则、权责发生制原则等,这些原则是指导会计实务的基石,理解它们有助于把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② 会计循环与账务处理会计循环是会计工作的核心流程,包括从原始凭证的记录到最终财务报表的编制。大纲详细阐述了从填制记账凭证、登记账簿到结账试算的每一步骤,要求考生能熟练运用会计软件或手工操作完成整个循环。③ 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财务报表是企业财务状况的“晴雨表”。大纲着重讲解了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及其相互关系,同时引入了比率分析、趋势分析等技术考生学会解读财务数据,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支持。
三、实践能力的培养理论学习之外,大纲还特别强调了实践能力的培养。通过案例分析、模拟实训等形式,鼓励考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,如成本计算、预算编制、税务筹划等,这些实践经验对于未来职业发展至关重要。此外,大纲还提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工具,如ERP系统、数据分析软件等,提升工作效率和准确性,体现了会计教育与时代同步的教育理念。
四、备考策略与建议面对繁杂的知识点,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尤为关键。建议考生首先通读大纲,明确重难点;然后分阶段复习,结合历年真题进行针对性练习;最后,通过模拟测试检验学习成效,查漏补缺。同时,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,如定期总结笔记、参与线上讨论、寻求专业指导等,都能有效提升学习效率,为顺利通过考试打下坚实基础。
回望2021年基础会计考试大纲,它不仅是一份考试的指南,更是会计教育进步的缩影。在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,持续学习、紧跟大纲,是每一位会计从业者不断提升自我、适应市场需求的必由之路。让我们以这份大纲为航标,扬帆起航,在会计的广阔天地中探索前行,共创辉煌。
2021年初会考试《经济法基础》考试大纲
第一章 总论
[基本要求]
( 一 ) 掌握法和法律、法律关系、法律事实、法的形式和分类
( 二 ) 掌握仲裁、民事诉讼
( 三 ) 掌握行政复议 、行政诉讼
( 四 ) 熟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
( 五 ) 熟悉法律责任的概念、法律责任的种类
( 六 ) 了解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
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
[基本要求]
( 一 ) 掌握会计核算、会计档案管理 、会计监督
( 二 ) 掌握会计机构、会计岗位的设置、会计人员
( 三 ) 熟悉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内容
( 四 ) 熟悉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
( 五 ) 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、适用范围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
( 六 ) 了解代理记账
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
[基本要求]
( 一 ) 掌握支付结算的原则、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
( 二 ) 掌握票据的概念与特征、票据权利与责任、票据行为、票据追索
( 三 ) 掌握银行汇票、商业汇票、银行本票、支票
( 四 ) 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、银行卡计息与收费
( 五 ) 掌握汇兑、委托收款
( 六 ) 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、变更和撤销
( 七 ) 熟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
( 八 ) 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
( 九 ) 熟悉预付卡
( 十 ) 熟悉结算纪律、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
( 十一 ) 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支付结算的工具
( 十二 ) 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
( 十三 ) 了解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、银行卡清算市场、银行卡收单
( 十四 ) 了解网上银行、第三方支付
( 十五 ) 了解国内信用证
第四章 增值税、消费税法律制度
[基本要求]
( 一 ) 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、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
( 二 ) 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、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
( 三 ) 熟悉增值税纳税人、增值税税收优惠、增值税征收管理、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
( 四 ) 熟悉消费税纳税人、消费税税目、消费税征收管理
( 五 ) 了解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、税法要素
( 六 ) 了解我国的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
( 七 ) 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
( 八 ) 了解消费税税率
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
[基本要求]
( 一 ) 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、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
( 二 ) 掌握资产的税务处理、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
( 三 ) 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、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
( 四 ) 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
( 五 ) 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、税收优惠
( 六 ) 熟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、税收优惠
( 七 ) 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、征收管理
( 八 ) 了解个人所得税税率、征收管理
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
[基本要求]
( 一 ) 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纳税人
( 二 ) 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征税范围
( 三 ) 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
( 四 ) 掌握本章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
( 五 ) 熟悉本章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
( 六 ) 了解本章相关税种的税率 (税目)、征收管理
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
[基本要求]
( 一 ) 掌握税务登记、账簿和凭证管理 、发票管理 、纳税申报
( 二 ) 掌握税款征收、税务检查
( 三 ) 熟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、税务行政复议范围、税务行政复议管辖
( 四 ) 熟悉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、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
( 五 ) 了解税收征收管理 法的概念、适用范围、税务管理的概念
( 六 ) 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
( 七 ) 了解税务管理相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、税务行政主体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
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
[基本要求]
( 一 ) 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
( 二 ) 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
( 三 ) 掌握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
( 四 ) 掌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
( 五 ) 熟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
( 六 ) 熟悉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
( 七 ) 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
( 八 ) 熟悉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
( 九 ) 了解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
( 十 ) 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
( 十一) 了解社会保险的概念、社会保险费征缴与管理
( 十二) 了解违反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
就是关于2021年初会考试《经济法基础》考试大纲的分享,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,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技巧、备考攻略等相关内容,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哦!
初级会计2020和2021有啥变化
2021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与2020年大纲变化对比:
第一章,没有出现变化。
第二章,没有出现变化。
第三章,删除了应交税费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环境保护税,同时也删除其他应交税费中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。
第四章,没有出现变化。
第五章,删除税金及附加当中的环境保护税、耕地占用税、契税和车辆购置税;删除营业利润中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;删除营业外收入中的债务重组利得和营业外支出中的债务重组损失。
第六章,没有出现变化。
第七章,没有出现变化。
第八章,没有出现变化。
2021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与2020年大纲变化对比:
第一章: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。
第二章: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
第三章: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。
第四章:本章今年有所调整。其中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中删除了“3.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的规定。”其余内容没有变动。
第五章: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
第六章:整体变动较多,第二节契税法律制度"中,原“国有土地使用权”,修改后“土地使用权”,原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”,修改后“土地使用权出让”,新赠“. . 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、房屋权属行为,为税务机关. .”,.原“交换”,修改后“互换”;
删除了“(三)纳税期限”。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,增加“以下”二字,修改后“(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)”
第七章: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。
第八章: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
供参考~
初级会计2020和2021有啥变化
2021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与2020年大纲变化对比:
第一章,没有出现变化。
第二章,没有出现变化。
第三章,删除了应交税费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环境保护税,同时也删除其他应交税费中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。
第四章,没有出现变化。
第五章,删除税金及附加当中的环境保护税、耕地占用税、契税和车辆购置税;删除营业利润中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;删除营业外收入中的债务重组利得和营业外支出中的债务重组损失。
第六章,没有出现变化。
第七章,没有出现变化。
第八章,没有出现变化。
2021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与2020年大纲变化对比:
第一章: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。
第二章: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
第三章: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。
第四章:本章今年有所调整。其中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中删除了“3.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的规定。”其余内容没有变动。
第五章: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
第六章:整体变动较多,第二节契税法律制度"中,原“国有土地使用权”,修改后“土地使用权”,原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”,修改后“土地使用权出让”,新赠“. . 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、房屋权属行为,为税务机关. .”,.原“交换”,修改后“互换”;
删除了“(三)纳税期限”。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,增加“以下”二字,修改后“(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)”
第七章: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。
第八章: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
供参考~